發布時間:2023-03-16
瀏覽次數:15
各區、縣(市)科技局,臨平區、錢塘區經科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大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培育力度,提升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質量,進一步營造我市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根據《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有關要求,現將我市2023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申報工作與日常管理通知如下:
一、組織申報
(一)申報條件
1.在本市登記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產權明晰,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
2.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專有技術或先進知識,包括:專利(申請或授權)、標準、商標、經認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專有技術,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識產權、專有技術或先進知識獲得的產品或服務。
3.企業具備較強的創新意識,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0%。
4.企業具有一定的科技創新經費投入并具有持續開展科技創新活動的能力。
5.企業規模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要求,企業范圍包括農業、工業和服務業等科技型企業。
6.企業上年度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有嚴重環境違法或嚴重失信行為。
(二)認定與備案
1.企業申報。企業需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登錄“科技企業成長在線” (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進入“企業培育”場景的“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入口,按照“申報指引”自行完成申報。
2.區縣初審。各區、縣(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通過浙政釘“科技企業成長在線” 的“企業培育”駕駛艙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進行嚴格審核,做好資料補正,統籌安排審核時間,及時推薦上報符合申報條件要求的企業。
3.審核認定。全年分兩批開展認定,企業網絡申報截止時間分別為5月31日、10月31日。各區、縣(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兩批次時間節點向市科技局提交推薦函。各區、縣(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推薦截止時間分別為6月15日、11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市科技局分批次認定后,11月統一報省廳備案。
二、日常管理
(一)區、縣(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雙隨機”檢查工作要求及時開展已認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業集中抽查工作,及時督促已認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在12月底前通過“科技企業成長在線”報送上一年度發展情況報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無需報送)。
(二)區、縣(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要認真落實省科技廳有關工作要求,加強本地區內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日常管理,用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企所得稅減免等系列惠企政策,扎實開展“暖企解難題,助企提質效,惠企減負擔”各項行動,加快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培育與成長。
附件: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docx
政策來源: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政策整理:聯政咨詢
發布時間:2023年3月16日
附件下載:請在本文左下角“閱讀原文”處獲取附件
轉載請注明出處和本站網址:
聯政咨詢:http://www.377x2.com